麒麟信安: 麒麟信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核查意见内容

(原标题:麒麟信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对麒麟信安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进行了核查。麒麟信安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8.89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91,011.8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2万元。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一云多芯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新一代安全存储系统研发项目、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

因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麒麟信安拟在江西省宜春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并新增该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新增江西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投资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实施地点之间进行调剂。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认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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